浙江电大永嘉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
为了进一步严肃校纪,规范劳动纪律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订本考勤办法,希各部门严格遵守执行:
1、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(作息时间由院办公布)。
2、外出公勤,必须在签到簿上注明,否则以离岗统计,离岗视为事假。
3、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,以缺勤统计,视为事假(教学人员参照有关规定执行)。迟到、早退30分钟以内,一次扣10元。
4、在上班时间内,行政办公人员应尽量避免外出就餐。
5、迟到者直接到院办登记。
6、严格请假制度。迟到、早退、离岗、旷工、病事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7、严格审批制度。公差一天内要求在签到簿上注明,公差一天以上者,各处室负责人或直接当事人到院办办理登记手续,有紧急公务者事毕后2天内到院办补办手续。未办理有关手续者,其考勤以缺勤统计,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出勤奖。
8、学院召开的会议,全体教职员工应准时出席,迟到15分钟以上即视为缺席,迟到一次扣10元;公差不扣,无故缺席扣20元;事假按规定执行。
9、有关每周的考勤统计,于周二公布在院办门口,由相关同志自行校对。
10、病、事假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事情紧急者在事毕后2天内到院办办理手续,否则以缺勤统计。
11、离岗一天以上,未说明任何理由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的,或未经院领导批准的,以旷工论处。
12、教师未经同意擅自调课,以旷工论处。
13、公勤、请病事假的行政办公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,不得因此耽误工作。
14、上下班时间如有变动,以院办通知为准。
浙江电大永嘉学院
二OO四年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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